2月12日,省政府國資委出臺支持監管企業做好疫情防控推進生產經營的10條舉措,鼓勵、支持監管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有力有序有效組織復工復產,最大程度減少疫情影響,努力保持企業經濟運行的良好勢頭。
一是將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納入2020年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綜合考核體系,并作為確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。對貢獻較大、成績突出,獲得國家、省部級表彰表揚的企業,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加分,在綜合考核中適當提高優秀等次比例。二是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發生的加班工資,作為2020年一次性工資增資項,不與效益聯動。三是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,組織開展緊缺防控物資采購、運輸保障等工作所產生的費用,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清算中作為特殊事項實行清單管理。四是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河南省相關政策,減免的租金、物業費、利息等相關費用,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清算中視同利潤處理。五是企業承擔疫情防控所需專項藥品、器械、防護材料、隔離設備、軟件等研究、測試、開發等支出,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計算研發支出時予以加倍確認。六是將疫情對企業經營業績影響作為非經營性因素,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清算中,根據疫情對當期損益的影響程度予以適度考慮。七是支持企業為疫情防控對社會提供資金或物資捐贈,特事特辦、急事急辦,可征得省政府國資委同意后,先捐贈再履行相關程序。八是企業相關機械設備、儀器裝置等因疫情防控需要加速運轉導致老化損壞,或因防疫需要作棄置或銷毀處理采取加速折舊、提前報廢或一次性攤銷,涉及金額較大的,當年新增部分在經營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清算中予以考慮。九是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,支持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,支持企業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、輪崗輪休、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。十是支持企業在落實積極有效防控措施、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,有序組織復工復產。省政府國資委對企業在疫情期間安全生產、勞動用工、合同履行、海外項目、物資采購等領域法律風險防范工作,加強法律指導支持。